近日听到一则趣闻:某女士为了把房产转到自己父母名下,先自己离婚,房产转给老公。然后父母离婚,再让老公和自己亲娘结婚,再离婚,房产转到老娘名下。最后分别复婚。如此,自己名下已无房产,不仅躲了限购令,且不付转让税。

看到这段十分感慨啊~人民群众有智慧,而且有骇人听闻的智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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